住在台灣, 常和在美國的親友通電話的人請注意了! 今年美國的日光節約時間即將結束, 在美國時間11月2日的凌晨2點, 時鐘要往回撥一小時, 變成凌晨1點.


日光節約時間( DAYLIGHT SAVING TIME, DST)的概念, 是在1907年由一位建築商 William Willett 所提議的, 在春天開始的時候, 將時鐘撥快一小時, 到了秋天再將時間調回正常. 用意是使白天有日光可用的時間拉長些, 以節約能源.


從2007年(去年)開始, 美國的日光節約時間提早於3月的第二個星期日就開始(今年是3月9日), 於11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才結束(今年是11月2日). 不過, 有兩州並未實行日光節約時間 - 夏威夷和亞歷桑那州. 在3月9日那天的凌晨2點, 時鐘撥快一小時, 變成3點. 在那天, 需要早起的人, 就少睡了一小時! 而今晚, 那少掉的一小時將可以補回來! 話雖是這麼說, 但是對於不賴床不貪睡的我來說, 我的生理時鐘早已適應日光節約時間, 我也不可能多睡一小時, 頂多是得多餓一小時才能吃到中飯吧! (甚麼理論啊? )


順便提一下, 有朋友老是記不得怎麼換算美國時間. Helen住在德州, 美國的的中部南方, 沒有實行日光節約時間的時候, 和台灣時間相差14小時, 其實, 我自己也老是背不得到底差多少小時. 最簡單的記法, 就是德州時間和台灣是日夜顛倒, 慢半天, 減兩小時. 舉個例, 假使台灣現在是周日上午10點的話, 德州就是周六晚上8點. 而在美國東部的時區(如紐約), 是周六晚上9點, 在美國西部的加州, 則是周六晚上6點. 好記吧!  可別在不恰當的時間亂打電話喔! 本來是要和人家道早安的, 變成把人家從睡夢中挖起來尿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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