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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以英文的" GO THROUGH " 說法, 來形容搬家前"過目"家中的一切物品. 平常很少有這樣的機會, 一樣一樣檢視自己的所有, 驚覺自己真的擁有太多太多的東西, 真正屬於不可缺少的, 也許只佔一小部份, 另有一部份東西算是可有可無, 還有一些東西, 是我們已經不再需要了的.


在下這篇文章標題時, 本來想寫"丟棄"曾擁有的, 後來想想, 除了壞掉不能再用的東西我必須"丟棄"外, 絕大部份我不再需要的東西, 我是"放棄"了繼續擁有它們的權利! 當我想到, 我把我不再需要的東西放棄後, 有別人可以繼續享用, 我就比較可以割捨!


昨天寫的"車庫拍賣"是一種方式! 不過, 挺費時費力的! 唯一的好處就是可以得到些$$$! 辦了一次我已經累壞了!


另一方式是"送人"! 有一個朋友, 來自菲律賓, 她主動提及如果我有不需要的東西可以給她, 她可以寄回家鄉送給親友. 另外, 幫我們打掃或割草的墨西哥人, 也很樂於接受衣服, 玩具之類的東西!


除了送給特定的對象外, 捐獻出去, 也是我常常做的! 這次我捐了一些中文書, 錄影帶, 音樂CD給華人活動中心. 英文書則捐給社區圖書館. 不過, 都得自己開車送過去.


另一方法, 是捐給慈善團體. 我們常常會收到不同慈善團體來的明信片, 上面寫明它們需要的物品種類, 甚麼時間會來這一地區收集捐獻物. 如果我正好有東西要捐, 只需打個電話或上網去回覆, 在收集日當天, 把捐獻物品放在家門口就好了! 對我們來說是最省事的做法了!


上面提到的, 不接受大件物品, 也就是一個人無法搬動的東西, 如傢俱, 床墊, 地毯, 運動器材..............等, 說實話, 我們也沒法輕易搬出去捐啊! 沒關係, 還有個單位: SALVATION ARMY (救世軍), 專收這種大件物品的, 只要打電話預約, 到時候我們得把東西抬到家門口就好, 救世軍會派人派大車來取走. 救世軍在某些特定地點(SHOPPING CENTER), 也設有貨櫃車, 專門接受捐贈品, 體積不太大的東西, 捐贈者自行送過去也是一法!


這些接受捐贈的單位, 它們會把東西整理後賣到二手店, 所得用做團體的經費.


不論把東西送人或捐掉, 都是讓東西找到新主人, 物盡其用!  想到自己的"放棄", 能讓某個地方的某些人"得到", 一方面不浪費, 一方面也環保,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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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en K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