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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世界日報, 在美國新聞版看到斗大的標題: "情郎看刀 唐安娜原籍中國", 稍小的標題寫道:"MIT情殺案 兩校學生關注 前男友史戴基 傷勢雖重但無生命危險"


唉! 似乎又是一件分手情人成仇人的案件, 令人震驚的是, 這個女孩子才20歲, 就讀麻州衛斯理學院, 男孩子就讀麻省理工學院, 女孩子深夜進入男孩的宿舍房間, 向男孩子的頸部, 胸部, 手臂, 肩膀, 腿部....共刺7刀. 啊! 這是多麼大的恨意充塞心頭啊! 居然能向曾經愛過的人下這麼樣的毒手..........


難道愛的反面是恨? 我不以為然! "愛"的相反應該是"不愛", 所以有人說愛的反面是冷淡, 曾經有的情意綿綿, 噓寒問暖, 小心呵護, 相思相戀...............都不再有. 對於被"放棄"的一方來說, 當然是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 傷心是一定的, 但是, 要以毀滅對方的方式來發洩自己情緒的話, 這是在人格上出問題了.


我一直相信, 教導孩子教導學生的時候, 除了教他們學習, 教他們認識自己的可能與有限之外, 教他們如何與人相處更是一門重要課題, 要能接受別人與自己的同或不同,  而"尊重生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 我們不會無故去傷害別人, 那麼又怎麼可能去傷害自己曾經愛過的人呢? 我總教我的孩子 - 意志要堅強, 心地要柔軟!


一刀刀刺下去的時候, 自己不會有心痛的感覺嗎? 真的愛他的話, 不是希望他快樂幸福嗎? 我覺得好可惜, 一個年輕的生命被恨意摧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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